欠条3年了还有效吗

2024年11月30日 05: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欠条过了还款日期三年了,欠条是有效的,说明某人欠你钱,是铁的事实。得到某人还款的实体权利是拥有的,随时还款你都可以接受,他不还款,抵帐的权利也拥有。但是诉讼的权力已经丧失,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法院不受理。这张欠条只拥有实体权,丧失了诉讼权。



拓展资料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参考资料:借条_百度百科

网友(2):

欠条超过3年法院会受理,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且债权人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将导致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网友(3):

分两种情况。

1、如果欠条有约定还钱期限,现在的时间离你上次催收欠款的时间超过了3年,那你的欠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如果你上次催收欠款到现在没超过3年,那诉讼时效还是在的。

2、如果欠条没有约定还钱期限,则诉讼时效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而且也是存在诉讼中断的,只过了三年的话是一定有诉讼时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拓展资料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法规数据库

欠条_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_百度百科

网友(4):

欠条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