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动车左转弯被同方向车撞了,交警队判我主要责任,我想复议有没有可能成功?

2024年11月15日 21: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左转时是按照交通信号灯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被同方向的车给撞了,交警大队判当事人主要责任的话,那肯定是不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如果当事人左转弯时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当事人就要负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没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只是轻微伤的,可以私下协商解决,造成人员严重受伤甚至死亡的,应立刻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然后报警处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条,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负主责或者全责,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达到这两条,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那么一般是不会判处实体刑的,不过程序还是要走的,也就是说还是会被立案,但是不用羁押服刑。如果没有能力赔偿,那么受害人家属不会谅解,判实体刑的可能性就很大,一般在一年左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若构成伤残,则还需要承担如下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网友(2):

复议有可能成功。但是一般来说按照交通法规规定左转让直行的。所以如果拿不出新证据还是无法成功的。

网友(3):

交警判罚一般都是有证据,或者是观察现场以后才做出的判断,如果您不服呢,可以提出复议,但是可能性不太大。

网友(4):

如果你的电动车左转被同方向的人给撞了,交警大队判你主要责任的话,那肯定是不对的,所以说,要是我们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被别人撞了,都是要有正规的一些手续来判定。你可以详细的去申诉

网友(5):

你左转弯被同方向直行车撞了,你应负主责任,交警没有判错,你复议不可能成功,你还要赔偿直行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