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有最新界定标准吗

除了2003出来的
2024年12月02日 21:59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美、日、欧盟和台湾省中小企业最新界定标准一览表 国家和地区最新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美国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日本制造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本额3亿日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1亿日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资本额5000万日元以下欧盟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并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埃居、并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埃居,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埃居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为小企业台湾省制造业:经常雇员人数在200人以下或资本额在8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矿业与土石开采业:经常雇员人数在200人以下或资本额在8000万元新台币以下服务业:经常雇员人数在50人以下或营业额在1亿万元新台币以下我国目前的界定标准应借鉴:  1.界定标准要繁简适度。一方面,按大的行业分类制定标准后,一般不需要进行过度细分 。如台湾省1973年规定制造业企业经常雇员人数在100人以下为中小企业,同时规定其中制衣、制鞋、电子类企业经常雇员人数在300人以下、食品类企业在200人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后来的界定标准便取消了这一繁琐的规定。另一方面,在中小企业内进行规模细分时, 只需分出小型企业即可,没有必要再分出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亚类。最后,对界定标准的动态调整要避免过于频繁,以免给人以无所适从之感。  2.界定标准要有灵活性。可从3个方面考虑:(1)经常雇员人数、资本额和营业额3项标准中 符合其中两项便可界定为中小企业;(2)不同的部门,由于特殊的政策要求,可以适当调整 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如劳动部门为扩大就业,可以放宽雇员人数标准);(3)由于我国幅 员辽阔,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较大,对不同地区执行界定标准时亦可辅之以一定百分比(如1 0%)的调整空间。  3.界定标准要具有动态性。随着各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平均资本额、营 业额往往呈扩大趋势,平均雇员人数也呈现出先上升、然后趋于稳定(并且个别行业如高科技行业还有可能下降)的趋势,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应该随之作出动态调整。  4.界定标准要考虑不同行业的不同特征。不同的行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技术特征各 异,因而界定标准也需分别规定。我国可采取“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行业”的五分法对中小企业分行业界定,这样不仅符合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也增加了政 府政策的伸缩余地。  相信在制定中的中国第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根本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会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