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可以送什么生活用品进去?拘留所可以送什么生活用品进去?

2024年11月15日 19:5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拘留所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拘留所相关规定:
1、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2、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3、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相关法律规定:
1.《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
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网友(2):

1.
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换洗的内衣(秋衣秋裤,裤头背心),袜子,洗漱用品;

2.
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看守所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钱,但也不宜过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东西。
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网友(3):

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换洗的内衣(秋衣秋裤,裤头背心),袜子,洗漱用品;
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看守所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钱,但也不宜过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东西。
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网友(4):

行政拘留10日--可以直接送些牙膏牙刷
,换洗的内衣裤及卫生纸什么的,至于现金就没有太大必要了--没地方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