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出资买房,怎样才能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2024年11月18日 21:4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后买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又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住房就属于父母对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住房产权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婚后买房,可以购房时签署夫妻俩一方名字购房合同,办理的房产证也就是这一方名字。然后夫妻俩一起凭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做住房产权公证,明确住房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个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这样情况下,住房就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友(2):

把房子过户在你父母的名下,这样就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了,不然的话还是属于你们的财产的,要么就是拟定一份协议,让他签字,这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

网友(3):

你老公没有权利不让你住,你们两个人赚到的每一分钱都是你们两个人共同所有。婚姻期间,一方没房子,没衣服穿,没饭吃,另一方都有义务抚养帮助对方。这是夫妻之间的相互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他。如果真的到了这一步了,离婚吧。
虽然房子不是你的,但是你老公有责任让你有房子住。这是他的义务。他不能不让你住,除非你们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