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公寓的电梯坏了,一楼的住户有义务分摊维修费吗?

2024-11-07 20:49: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们这栋楼的坏了,是有义务的。因为你们之间对于团隐凳电梯属于共同共有,对维修是有义务的,电梯电费。
法律分析
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属业主共有财产,损坏应当由受益人出资维修。这其中的受益人指的是日常使用该电梯的业户。但是,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业务,有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再者,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将日常多种经营收入的费用,用于电梯设备的维修。比如,物业公司日常的广告费用、车位费用等等。小区电梯是业主共有的设备和工具,属于业主所有。按照规定,所有电梯必须有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进行日常保养,保证排除电梯故障,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解决。而物业管理部门受业主委托管理物业环境,因此,物业对电梯日常维护和管理负有责任。但是,一旦电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大型维修所涉及的费用,则应由业主承担。实际上,出现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动用住宅维修基金来进行电梯的大修或者改造。如果在质保期内,电梯坏了,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呢?因使用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电梯损害,不属于电梯本身质量问题的,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电梯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主要部件非不当使用损坏的,由电梯的生产厂家负责。同时,电梯的产权人为全体业主,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也要看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的塌旅相关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携戚,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网友(2):

如果你们这栋楼的坏了,伍搭正是有义务的。因为你们之间对于电梯属于共同共枝乱有,对维修是有义务的。就好像,底楼地下水道堵塞,所有的业主也有维修的义务。腔悔虽然受害的可以只有底楼的业主。

网友(3):

有些小区的一楼是不交电梯运营费的,这样是否也可以说明一楼无需分摊电梯的维修费。
我本人是住高楼的高层,但个人认为,一楼的住户日常的确不乘坐电梯,除非是到楼上串门,和外来串门的人乘坐电梯的性质没有区别,你不能让外来人也分担电梯费吧?
电梯与地下水道完键没全是二个不同的情况。地下水道是全体都在使用的,但一楼的住户完全可以不用电梯。不陆亮咐能等同视之。
另外,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在其使用范围内。若包括电梯维修,对一楼的住户是有些不公平,但或许一楼住户交的维修基金也少也说不定,建议早纯求证一。

网友(4):

一楼住户有义务分摊维修费。

网友(5):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新羡祥修订的《无锡市物业禅袭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六部分46条,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电梯起始层住户免收电梯运行维护费。兄袭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