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韩国公司在深圳的一个点工作4年多,这个公司不属于韩国分公

2025年03月01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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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以前公司08年倒了,不过国企性质,按劳动法赔的。1.不是自愿离职,每工作一年赔一月工资。外加一个月工作过渡期赔偿,那么至少是N+1的方案。我们当时是N+2的方案。2.不足半年的月份算半年,6-12个月算1年。3.赔偿的一个月是按你离职日往后推12个月算平均月收入,跟你1年前拿什么工资没关系。注这里是收入,包括,工资,补贴,佣金等等。你现在的问题是:1.时间有点久,不过民事纠纷以两年为限,还在两年内,按理还是可以去找的。2.当时签的自愿离职书估计是个难办的事。你也没法证明你当时是强迫离职的。这种情况只能找劳动局,看能不能帮解决了。
你如果工作四年的话,5000工资,按理可以赔到3万,因我07年时工资是5000左右,我才在那家工作1年多,赔了接近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