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上的产权人起到是一种公示的作用。但具体该房产到底属于谁,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结婚以后,该房产还是归婚前购买房产的一方所有,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改变房产所有权,离婚时,该处房产不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但如果是婚前房产,婚后出卖了该处房产,或者出卖房产后另行购买其他房产,此种情况下,北京法院一般判归夫妻双方所有,也就是说,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3、属于男方的房子不用在婚前进行公证,离婚时也只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出现我所回答的第二个问题中的特殊情况时,男方需进行公证,否则,离婚时将可能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如果是婚前男方购买并办理的产权证,视为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以男方名义办理的产权证为共同财产,与产权证户主是谁无关。
婚前以男方个人财产购买,无论产权证名字是谁,有没有公正,还是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婚前双方财产购买或者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说的户主是所有权人吗?如果是,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