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孩子一岁了,几个月前老婆回娘家了,说是和我感情不合要和我分居,多次劝她回家都没用

2024年12月01日 08:4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直接抚养子女的人?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直接抚养子女人的要求。变更直接抚养子女人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首饰貌似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无法要求赔偿!

网友(2):

首先我要说的是你和她尽量的不要闹到离婚的地步,就算是为了孩子吧!如果说实在是合不来、非得离婚的话,孩子我不知道该归谁,但是你给她买的首饰应该能要求她赔偿的

网友(3):

她外面肯定有人了,谁有能力护养孩子,法院会判给你谁的。赔偿可能不会有,再说也有夫妻感情的时候。你就随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