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您属于以劳务出资,占50%比例。就填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
但合同中要约定清楚,您以劳务形式出资,其价值占全部出资的5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盈余分配不一定非得和出资比例相同,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的比例处理,比如对方同意给你五成股份,那可以按这个比例分配。
如果钱是你朋友投资的,而你业务能力强,你朋友自愿给你50%的股份,可以认定你为劳务投资。你们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合同中的盈余分配,应按股份约定的投资,你得一半的分红。
如果你不好意思要这么多分红,可以适当减少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