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理学与柏拉图理念有何比较之处

2025年03月19日 02:1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朱熹的理学和柏拉图的理念论,虽然同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但二者侧重点、理论内涵等存在着巨大差异。
  2、关于朱熹的理学。
  理学,又名为道学。理学是中国古代最为精致、最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 理学专求“内圣”的经世路线以及“尚礼义不尚权谋”的致思趋向,将传统儒学的先义后利发展成为片面的重义轻利观念。应该看到,理学强调通过道德自觉达到理想人格的建树,也强化了中华民族注重气节和德操、注重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文化性格。张载庄严宣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顾炎武在明清易代之际发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慷慨呼号;文天祥、东林党人在异族强权或腐朽政治势力面前,正气浩然,风骨铮铮,无不浸润了理学的精神价值与道德理想。
  3、柏拉图的理念论。
  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说:对于许多相似的个体动物,我们都能够指着它真切地说这是一只猫。我们所说的“猫”这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显然那是与每一个个体的猫不同的东西。一个动物是一只猫,看来是因为它分享了一切猫所共有的一般性质。没有象“猫”这样一般的字,则语言就无法通行,所以这些字不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如果“猫”这个字有含意的话,那它的含意就不是指这只猫或那只猫,而是指普遍的猫性。这种猫性既不随个体的猫而出生,而当个体的猫死去的时候也不随个体猫的死去而消失。事实上,它在空间和时间上是没有定位的,它是永恒的。
  柏拉图在《国家篇》最后一卷的一篇序言里对理念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柏拉图解释道:凡是若干个体有着一个共同名字的,它们就有着一个共同的“理念”或“形式”。例如,虽然有着很多张床,但只有一个床的“理念”或“形式” ,正如镜子里所反映的床仅仅是现象而非实在,所以各个不同的床也不是实在的,而只是“理念”的慕本,而“理念”才是一张实在的床,而且是由神所创造的。对于这个由神所创造出来的床,我们可以有知识,但是对于木匠们所创造出来的许多张床,我们只能有意见了。哲学家只对一个理想的床感到兴趣,而不是对感觉世界中所发现的许多张床感到兴趣。
  柏拉图认为:人们日常感觉到的个别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 ,只有通过理性所认识的永恒不变的一般事物,才是真实的“绝对存在” 。例如,美的个体事物是可变和不固定的,它因人因时而异,甲说美、乙说丑,此时美、彼时丑,因而不真实,只有一般的美,才是真实的存在,才是实体。他说:“如果有人告诉我,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它有美丽的色彩或形式等等,我将置之不理。因为这些只足以使我感觉错乱” 。
  在柏拉图看来,理念或形式是共同名字表述和界定的、若干或许多个体事物共同分享或分有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实体事物。
  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由个别事物组成的、我们用肉眼可以看见的现象世界,他称之为“可感世界” ,一个是由理念组成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理念世界,他称之为“可知世界”。他认为这两个世界的关系是原本和慕本的关系,理念世界是原本、模型,现象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或慕本。
  柏拉图又把理念划分为若干等级。最低一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例如:桌子、椅子、床等。高一级的是数学、几何学方面的理念,例如:方、园、三角等。最高级的理念就是“善” ,善是创造世界一切的力量,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网友(2):

个人觉得没有比较处,柏拉图我了解不多,理学起源陈抟老祖,二陈发扬光大,分为心学跟理学,讲究的都是克己复礼的功夫,一切都需要格物致知,你百度柏拉图哲学在对比这个,答案明显了

网友(3):

核心思想可以说是一样的,只是柏拉图说的比价详细具体。
朱熹说的“未有此事,先有此理”充分说明了他所说的理具有和理念基本相同的性质。
而理学所追求的“内圣外王”则基本相当于柏拉图所说的哲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