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2024年12月04日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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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近期、中长期住宅发展计划,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评估、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批和业务监督。
(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
(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市(县)、区房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
(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