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签无固定期合同,没交社保,借调岗之名被变相口头辞退。辞退后去劳动所投诉,等了6天也没有...

2024年12月02日 20:5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提问者说:《以未交社保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仲裁依据江苏省高院司法解释判我输,这样判对吗?

你的要求不对
【2】诉讼请求应该是单位没有缴社会保险四年,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这项是没有补偿金的)
【3】借调岗知名口头辞退违反了《劳动合同法40条》,要求按第46条第三项,第47条规定,
给与经济补偿。
补偿金是四年4个月工资,还有仅仅口头通知辞退,要加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
【4】如果单位是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要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向你支付8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5】你就是有理,诉讼请求和理由还得提的对。如果提的不是恰到好处,法院还是判你输。
【6】明明是单位口头辞退你,你为什么在第7天我给老板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呢?

【7】单位拿着这个书证,说是你主动要辞职的,你会一分钱补偿金也拿不到的。

网友(2):

首先看你在哪个地区 在上海不交社保是不可以滴!! 可以诉说滴 第二你无故被辞退需要按你的工作年限赔你多少个月的工资滴

网友(3):

你为什么要给老板寄解除合同通知书呢?这不是等于自己要求辞职了吗?

网友(4):

除非你找出证据证明不是你自己不愿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