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类致癌物质的定义

2024年11月19日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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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对人体致癌性尚未归类的物质或混合物,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或者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致癌性。

如苯胺、苏丹红、咖啡因、二甲苯、糖精及其盐、安定、氧化铁、有机铅化合物、静电磁场、三聚氰胺、汞与其无机化合物等。

扩展资料:

生物性致癌物质:有生物合成产物如真菌毒素、生物碱、甙、水和土壤微生物、低级和高级植物合成多环芳烃化合物、动物和人类激素等;例如乙型肝炎病毒、疱疹病毒等。

致癌物按照对人类和哺乳动物致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确证致癌物、怀疑致癌物和潜在致癌物。确证致癌物通过动物实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都已确认具有致癌作用。

怀疑致癌物在动物,而且在多种动物,特别是在与人类血缘较近的灵长类动物机体上呈现致癌作用,但在人类仅有个别致癌临床报告,在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中尚未能证实。潜在致癌物对动物致癌,但无任何资料表明对人类具致癌作用,只是对人类有致癌可能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致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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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致癌物质

世界公认的三大强烈致癌物质为黄曲霉素,苯丙(A)芘及亚硝胺。这些物质在食品中本身并不含或含量极少,但加工、贮运、烹调过程中往往受到污染。
黄曲霉毒是已知的最强烈的致癌物。医学家认为,黄曲霉毒很可能是肝癌发生的重要原因。在一些肝癌高发区,人们常食用发酵食品,如豆腐乳、豆瓣酱等等,这类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如方法不当,容易产生黄曲霉毒。
黄曲霉毒主要存在于发霉的粮、油、花生中,它是黄曲霉及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毒性极强,可致肝癌,由于黄曲霉素是一种热稳定的化学物质,所以在烹调过程中不易破坏。预防措施主要是防霉。但如果食品已霉变产毒,则应采取适当去毒措施:如花生米可用排除霉粒法;大米可用碾轧法及水搓法;植物油可用加碱去毒法等等。
苯丙(A)芘主要产生于煤、石油、天然气等物质的燃烧过程中,脂肪、胆固醇等在高温下也可形成苯丙(A)芘,如熏制品中苯丙吡的含量比普通肉的苯丙吡含量高60倍。经验证,长期接触苯丙(A)芘,除能引起肺癌外,还会引起消化道癌、膀胱癌、乳腺癌等。
有机物及矿物燃料不完全燃烧时,可产生一类强致癌物——多环芳烃,苯丙(A)芘为其典型代表,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它进入食品的途径主要有:(1)环境污染,烟尘及汽车废气中含有大量苯丙(A)芘,经叶片及根转入植物体内。(2)不合理的加工方法,如烟熏和火烤食品,常因油的滴落燃烧造成对食品污染。(3)机油污染,榨油和轧面过程中往往由于机油滴落造成污染。(4)贮藏容器的污染,如啤酒常因贮存在涂有沥青的酒槽中受到污染。(5)直接进口的食品在销售运输过程中受灰尘的污染,也可以使苯丙(A)芘升高。
苯丙(A)芘,化学性能稳定,在烹调过程中不易破坏,经口服可导致胃癌、腺体癌、血癌等。为预防苯丙(A)芘污染食品,首先要防止环境污染,在空气污染严重的工业区及公路旁,不要种叶类菜及油料作物。其次,改进不合理的烟熏、火烤工艺,防止机油污染。另外,多吃维生素A及白菜、萝卜等十字花科植物,可防止多环芳烃毒害。
亚硝胺类几乎可以引发人体所有脏器肿瘤,其中以消化道癌最为常见。亚硝胺类化合物普遍存在于谷物、牛奶、干酪、烟酒、熏肉、烤肉、海鱼、罐装食品以及饮水中。不新鲜的食品(尤其是煮过久放的蔬菜)内亚硝酸盐的含量较高。
亚硝胺有100多种化合物,不同的亚硝胺可引起不同的肿瘤,最主要的有食道癌、胃癌、肝癌,而且可通过胎盘对后代诱发肿瘤或畸形,亚硝胺是由亚硝酸盐及蛋白质中的仲胺形成的,在自然界分布很广,含量较高的食品有咸鱼、虾皮、啤酒、咸肉及硝的肉制品香肠等,肉菜馅放置时间过长也会产生亚硝酸盐。烂菜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受细菌和唾液的作用可分解为亚硝酸盐,再与蛋白质中的仲胺在胃内可合成亚硝胺。当胃液PH值为3时,可抑制亚硝胺形成:当PH值为5时,能促成亚硝胺的形成。
因此要控制制品的亚硝酸盐的用量,少吃不新鲜的咸肉、咸鱼、虾皮等食品,服用维生素C可阻断亚硝胺的形成,大蒜也有阻断亚硝胺作用。

网友(3):

证据不充分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