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隔几个月不交作废

2024年11月16日 10:4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2个月不交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网友(2):

一般来说2个月的宽限期,这段时间内交是免息的,也是灵活周转期。超过2个月到2年以内的,叫复效期,这段时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只退保费,直到你复效为止保单才会重新生效,但是这个时间段需要交复效利息,以日计算。如果2年以后你还没有办理复效,缴纳应缴的保费和失效的利息,那么保单将永久失效,也就是你说的作废,不过会退还你保单的现金价值

网友(3):

看下你的保险单,有具体的约定。 险种不同,约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