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去司法局报到还是派出所报到?

2024-11-01 23:40:1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缓刑是去司法局报到。
缓刑去司法局第一次报到时,报告书上会明确指出需要带的材料,一般要带上判决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个,一寸照片等的材料。缓刑期不要离开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网友(2):

都要去,我现在和你一样,每个月都必须要去司法局和派出所报道

网友(3):

3个问题分开回答:

  1. 可以

  2.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就像公安派出所一样。

  3. 派出所现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这块是协助工作,如有需要民警也可要求你去谈话。

网友(4):

缓刑,属于社区矫正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