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老板是什么样的老板,是公司的法人还是个体的法人代表,抑或是自然人,前者具备劳动合同的资质,主体合法签署的合同才合法有效。如果自然人,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只能叫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只能通过民法、合同法等来调整。这是关于主题问题。第二:如果双方具备签署合同资质,是不是劳动合同就有效?不是,劳动合同有9大必备条款,双方信息、时间(期限和日工作时间)、地点(在哪儿工作)、干什么事情(工作岗位)、给多少钱(工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社保等等,这些必备。其中条款必须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抵触,此条无效,但是否影响整个合同的有效性还要看具体情况。其余条款双方平等协商。3、关于签合同的情形,如强迫……等,还有好多情况,建议详细点说明情况
别说有你们老板亲自签字的书面协议了,就算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你们之间有用工的事实存在,都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一般你只要提供像工服、工号牌、工资条之类的证据,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都会采信的,现在政府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做的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