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次性全款买的房,现在结婚后加上老婆名字后,万一离婚房子属于谁?

2024年11月27日 20:2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lz 按照法律写了万一离婚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但是希望你明白 没有哪个女人写名字是图离婚用一辈子幸福换你半间房子的
对你而言是财产 她损失的却是大半人生
要你写名字只是她还有些缺乏安全感 希望万一真的走到那一天你能基于房子的问题将决定下的晚一些 或许还有转圜的余地 你现在要做的不是计较真离婚了房子归谁 而是让新婚的妻子安心
也有人说过 婚前的房子只写老婆名字的男人 这辈子至少还能再买4,5套房
婚前写两个人的名字的男人 这辈子夫妻一起贷款 还能再买1,2套房
只写自己名字的男人 这辈子大概就靠守着那几块砖瓦过日子了
这话有调侃的意思但也不失真理 对自己的人生有规划 相信自己能力的男人 不会为几块砖瓦纠结

网友(2):

只要你是婚前付款、签合同等,日期早于办结婚证的时间,就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办房产证时只写你个人名字,免得今后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网友(3):

如果加上了老婆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不加的话就属于你婚前自己的财产。不过夫妻还是互相信任互相关爱才对,感情最重要。不是律师,只供参考。

网友(4):

肯定归你咯,她只有居住使用权,没有房子财产分割权,结婚后房子属于你们2个人共同拥有,如果离婚了,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你个人的。

网友(5):

虽说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入妻子名字等同赠予,房产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自然她能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