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2024年11月17日 13:1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我是在武汉建筑工地上班的,因为出了建筑事务被停工了10天,我一天是200元,请问怎样补偿!

网友(2):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及汪山劳动合同法。

二、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困携中补偿金。(一个半月的工资)

三、从2008年1月1日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工资。

四、用人单位应当为你补交计保。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隐燃供参考。

网友(3):

在你辞职的时候,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工资补偿多少取决于你的工资高低,
还有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份协议的内容你是否知道?对你有没有益处?如果有益处到劳动仲裁你就可以提出来,要求单位出示,单位作为强势群体,他负有举证权,因为单位不一定给你,单位若不举证,单位将承担败诉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旦搭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模行拿的,视为用人单位带盯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网友(4):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仿宴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备念银(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高竖、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