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 ,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于遗弃家庭成员 ,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以上是新婚姻法的具体条款规定!你可以找到女方,要求她履行你们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以及提醒你及早给孩子上户口!!!
你找到她问清楚了,抚养还是不养,把抚养权弄到手,这样对你以后有好处,否则孩子在上学期间她的生母回来说要领走,你能怎么办?抚养权没在你手里,孩子跟你在一起毕竟会有感情,你舍得吗?还是找到她的生母问个明白孩子你抚养不,要不管你让她跟你一起去法院把抚养权办好,省得你日后累赘会更多,只是建议,仅供参考
我和你差不多,我们已经认识5年了我们有个女儿,已经3岁了,然后我老婆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聊了2个月她就跟那个男的走了我很爱她,可她爱上了别人,至今还是联系不上她,没办法因为工作原因,孩子只能给父母带,坚强起来兄弟
如果你不再爱她就不要找她,那么不负责任的人不要也罢,如果自己真的忙不能照顾孩子就请一个保姆吧!有空就去谈一下恋爱,找个你爱的,她也爱你而且爱你孩子的人,结婚,让自己稳定下来,这也可以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如果他真的想要孩子它自然而然就会找你的。你不如找一个能够接受你女儿的好女人过以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