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样的交易有一定的风险:
双方到你们当地的公证处去做一份全权委托公证书,公证书最后一条最好加上有《转委托权》,有了全权委托公证书,一年后产权满5年后你拿着公证委托书去房管局过户就行了, 不用产权人出面签字。注意一点:公证书里面的受托人不能是你们买房子的二夫妻,一定要第三人,但是要你信的过的人,兄弟姐妹都行。司法局公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风险你要清楚,在这一年中产权还是原产权人的名字,在法律上还是卖方,如果卖方在经济上出现什么问题,或卖方有什么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法院是有权查封这套房产的!你要想清楚了,不要为了省这2万到时候给你更多的损失。
房产证在你手上拿着,这个可以。不是担心他在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而是他在外面别的债务问题。还有就是可以在当地存量房网上做网签,这要看你当地有没有这项业务。
最大的风险在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以前都是卖方试用期,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抵押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