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辞退赔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改变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如擅自降低你的薪水就告他克扣工资。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工资金额的,按照你以前实际工资计算(虽然没实际写明薪酬待遇但你一直都是拿的那么多的话,表示甲乙双方默认)。公司辞退你未提前60天通知应多赔付一月工资。无理由辞退是双倍赔偿。如协商辞退是按照工龄计算,6个月内赔偿半月工资,超过6月按一年计算赔偿一月工资,二年赔偿两月工资,以此类推。希望能够帮助你。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三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第46条第三项规定,按照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3】根据第47条规定,
劳动者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工龄按一年计算;
不到六个月工龄,补偿半个月工资。
是的,公司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