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即是说六个月之内必须有个说法,案子需不需要再审。如果法院认为案子确实有错误,决定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全国所有的法院都遵照执行。
要看是什么样的案件,普通案件如果开庭了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