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两会有没有代表提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提案

2024年11月29日 16:3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去年修改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规定 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对于“劳务派遣”的条例修改成为最大的亮点。
  7月份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基本形式,劳务派遣为补充形式,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对“三性”工作岗位范围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以由派遣工替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实施,还有望使得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一样,可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修正案》明确,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网友(2):

应该会有的。
只是由于即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是在2012年12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并通过。
所以,即使有新提案,也未纳入大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