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半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现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补偿??

2024年11月01日 03:4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的补偿。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说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宣布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约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的,还需和公司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但是,公司有义务和您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入职六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公司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还需再支付劳动者五个月工资。收集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网友(2):

1、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入职满一个月起,至离职时止)
2、公司现在让你签合同,你可以不签,并要求单位支付上述补偿。如果签订了合同,仍然可以获得该段时间的双倍工资,但离职要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才可以。

网友(3):

1、如果你想走,就没必要签了。签也是多此一举。
2、如果想继续干,当然签,但落款的时间要注意,要签现在的时间,不能签以前入职时的时间。
3、半年多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至少5个工资的不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当然,你得证实你已经在公司做了半年多。
4、半年多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不帮你办理社会保险吧,若如此,你可以公司不办理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另获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网友(4):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
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分析,建议带上材料咨询律师。

网友(5):

合同签与没签都享有劳动法的保护,正常情况下入职就需要签定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没有签那说明他们违法了。可以去告他们。正常情况下,如果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一般的公司是不会除了工资之外还有补偿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