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房子归女方,但未办过户手续。男方去世后房子算是遗产吗?

2024年11月16日 00: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
1、离婚协议使A、B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A属于债务人,有义务将房产过户给债权人B。
2、A去世,发生继承,C获得房产所有权。但在遗产处理时,应先清偿A生前所负的债务。故C应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清偿A所负的债务。所以B有权向A的继承人主张过户房产至B名下。
3、第二种情况,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了过户期限,若B在离婚协议规定的过户期限届满时起2年内不请求A履行房产过户,则C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向B抗辩,法院不会受理。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规定过户期限,那么就还没有过诉讼时效,B可以起诉C以遗产清偿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网友(2):

如果你的离婚协议合法,该房产不作为男方的遗产继承。

网友(3):

当然不能算是A的遗产,因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已经可以确定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属于B,也就是B的个人财产,和A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

网友(4):

你好,1、属于B的财产,C无权继承,B可以要求C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2、既然已经办理在B的名下,该房产已经归B所有,和A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属于A的遗产,不能继承。

网友(5):

两种情况C都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