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交车载人数确有建设部与公安部两个标准。第一个是每辆公交车出厂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每辆公交车车型都有一个实际的核定载客人数,(包括座位、站位人数)。另外则是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1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即除座位每平方米最多站立8人)。 交警人士称,在实际操作中,交警以第一个数据为准。因为每辆公交车出厂时的核定人数在车辆合格证上有明确记载,根据这个人数进行入户,这个数字也会记载在行驶证上。不管什么类型的公交车,超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载人数即为超载。 说起两个标准的区别,该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公告的核载人数小于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出来的人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的人数是该车载人数的最高限制,“8个人站在1平方米范围也是前胸贴后背,人也有高矮胖瘦,按最高限制很可能造成超重,超重会造成制动、刹车不灵,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因此对装载超过规定人数的公交车进行查罚是有法可依,也是为保障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还是很大的。每种车型都有相对的载客标准。司机也很为难!!你不让乘客上车,乘客就骂天骂地的说要赶去上班,其他人挤一下不就行了?车上的乘客又说,都人贴人了还让上??!!好多时候车子实在太挤了司机都会对欲上车的乘客说等下趟吧,有的却没理解,认为是拒载,义愤填膺的样子.
从法律上讲,公交车目前基本不存在超载问题。
按建设部1992年行业标准,公交车每平方米允许站立8人,即0.125平方/人。而实际上一个人站立时所占用的面积基本上在0.06平方以上,再算上座位占用的面积,平均算下来,每平方一般都达不到8人,所以一般都不会超载。
从公交公司来说,其实也不希望让市民受挤。但“限载”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因为按照城市公交客运行业的要求,客运服务中要逢站必停,不得甩站、甩客,若限制载客量,势必出现拒载、甩站问题,这与方便群众乘车宗旨相悖。而且由于每站上下车人数不同,即使“限载”,也很难算清下一站该上多少人。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任何营运机动车辆都是不可以超载的,所以公交车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超载的,但是由于公交车的特殊性质,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人多资源少,造成了公交车严重超载的现象,法律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据客管部门介绍,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城市公交车首先它是政府行为,因为是政府行为它就得赢利,就完全有可能超载,但旅游公司和长途大巴超载1人就不行,它们是企业行为,(或个人行为)但公交车是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