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紊乱症”患者有着长期的人格,行为,感情和关系上障碍。这一类人被称为患有“人格紊乱症”是因为他们具有一种持久的内在体验模式(心态,态度,信仰,价值观等)和行为(攻击性和不稳定性等),这种体验模式和行为和他们的家人或同文化背景的人往往天差地别。这类不正常的模式和行为深入到“人格紊乱症”患者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模式对“人格紊乱症”患者往往造成了巨大的个人和感情上的困扰,困扰常常如此之大,使患者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陷入困境和造成伤害。 “人格紊乱症”可以被分为三个类群: 1. 类群一是那些有古怪和不正常行为的人。偏执狂,精神分裂症患者和有精神分裂人格的人属于这个类群。 2. 类群二是那些人格变化大,感情和行为上非常戏剧化的人。反社会,临界人格(一会儿阴一会儿阳),自恋和戏剧化人格的人属于这个类群。 3. 类群三的特点是焦虑和恐惧。心理回避,依赖和强迫症患者属于这个类群。 类群二 :人际关系的破坏者 以谁会对社交和人际关系造成最大的伤害而言,是类群二的“人格紊乱症”患者。因为他们是在人际关系中是虐待者,玩弄者,“花花公子/公主”,控制者和输不起的人。这篇文章主要集中讨论类群二的“人格紊乱症”患者的行为。 在普通人群中,类群二的“人格紊乱症”患者数量最大。他们主要有下列四个方面的人格紊乱表现: · 反社会人格:他们有着一种长期忽视他人的权益和社会规则的行为模式。反社会人格包括了那些长期不负责任,对他人漠不关心和说谎成性的人。他们对他人的权益完全忽视,在犯下罪行后丝毫不知悔恨,即使被害人失去了生命。在临床实践中,有反社会人格的人表现为极端的自私,往往牵扯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包括了诈骗,人身攻击和威胁,他们不顾他人的安危,不愿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工作/赡养/为人父母),而且没有丝毫悔恨。 · 临界人格:他们有着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就是强烈却不稳定的人际关系、心态和对自己的看法。对自己的冲动几乎无法控制。常见的特征包括对被抛弃非常的恐惧,不稳定的社交关系,不稳定的自我形象,有着对自我伤害的冲动和行为,例如:性乱交/药物滥用/酗酒,经常有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自伤和自残,长期的空虚感,不恰当但非常强烈的愤怒,和非常短暂的妄想症。 · 戏剧化人格:普遍的行为模式是感情表达过于丰富,寻求外界的注意。有戏剧化人格的人往往非常容易激动,大众把他们往往看作“戏剧皇后”(注:“戏剧皇后”为美式表达方式,指那些小题大做的人)。他们往往在人际中色诱和玩弄他人。 · 自恋人格:普遍的行为模式是先入为主的自我赞扬,觉得有权拥有一切,和以自我为中心。有自恋人格的人夸大他们的成就和天赋,觉得自己有权拥有一切,对他人缺乏同情和关心,有先入为主的嫉妒和高傲的态度。他们有权拥有一切的感觉和膨胀的自尊无法和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天赋和成就联系起来。他们觉得我就是有权可以要求特别的注意,特权和在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照顾。这种有权有一切的感觉也给了他们这样一种感觉,他们有权去惩罚那些没有给他们必须的尊重,赞扬或是注意的人。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奋斗,不断经历磨难,不断克服困难中度过的
所以人的一生都在成长
要以积极地态度面对“人生”这两个字
消极堕落只会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努力,加油吧不经历风雨就不能看见彩虹
人格紊乱症:在人际关系中的控制者,虐待者,玩弄他人者和利用他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