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分清什么是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控制,一般是持股比例超过50%,如果你持股比例不足50%,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比如经营方向、管理层任免等,也视作控制,应该用成本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从你这个例子看,已经基本满足控制的要求,所以只能是成本法。
共同控制: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个人占一家公司股份的90%以上,也就是说三个人已经实际控制被投资企业了,但三个人有约定,就是这家公司的决策必须三个人都同意才行,这时,甲乙丙三人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就是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一般就是持股比例在20%-50%,也就是比较大的股东,在公司决策中有发言权,但决定权掌握在别人手中。
我记得老师说超过30%就是权益法,低于30%而且没有重大影响就是成本法。这个好像是初级里面的
所谓重大影响,就是指按法定或章程等规定的,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投资/融资等决策方面具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权利
上面应该是控制了,应该用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