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暂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其具体的做账如下:
1、冲平暂估入账的凭证(红字)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根据发票计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将原材料转入上年的损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原材料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扩展资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举例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即然还没有取得发 票,就不用调账暂估成本。
只进行纳税调增就可以了。
原则上12年12月暂估入账,并已结转成本的货物,在13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采购F票的,其已结转的成本不得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不需要调账,会计处理没有问题,只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