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被开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2024年11月17日 04:1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按广西省的交通法规规定,违章停车罚款150元,根据罚单上的规定时间要在15天内到南宁交警队处理,超过15天会产生滞纳金。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50元罚款:

(四)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网友(2):

楼主 首先你要先明确 罚单是交警当面给你的 还是贴在你车窗上的 要是当面给你的15天内你必须要交15天后你要不交你会有缉拿金的每天是3%最多缉拿金不能超出你罚款的金额200元2分 如果是贴你车窗上的那就不用担心有缉拿金了 因为交警没有做到传达的义务

望采纳

网友(3):

去南宁任何一个交警大队都可以处理,请记得携带上行车证和自己的驾照,在交警大队打出处罚单后,拿上处罚单去当地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网友(4):

15天之后处理的话会产生滞纳金了,罚款不变,所以要尽快把罚款交了。

真好车务网能查询和代缴费。

网友(5):

给钱就可以,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