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材料国家标准以及检验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五、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不超过400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
不足200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3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GB50204-2002,
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检。
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扩展资料:
建筑材料分类:
1、粗骨料 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2、细骨料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3、水泥 水泥是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在空气中或在水中硬化,并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
4、粉煤灰是从煤燃烧后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灰,粉煤灰是燃煤电厂排出的主要固体废物。利用粉煤灰的胶凝作用部分代替水泥在建筑工程中大量使用,能减少环境污染,废物利用。
5、外加剂 主要是高效碱水剂,用来改善混凝土性能。
6、矿粉 将矿石粉碎加工后的产物,用来改善混凝土性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砂: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卵石(碎石):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扩展资料:
最新建筑材料国家标准以及检验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取样内容:
(一)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扩展资料:
建筑材料是在建筑工程中所应用的各种材料。建筑材料种类繁多,大致分为:
(1) 无机材料,它包括金属材料 (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 (如天然石材、烧土制品、水泥、混凝土及硅酸盐制品等)。
(2) 有机材料,它包括植物质材料、合成高分子材料 (包括塑料、涂料、粘胶剂)和沥青材料。
(3) 复合材料,它包括沥青混凝土,聚合物混凝土等,一般由无机非金属材料与有机材料复合而成。
生态建筑材料的科学和权威的定义仍在研究确定阶段。生态建筑材料的概念来自于生态环境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的定义也仍在研究确定之中。其主要特征首先是节约资源和能源;其次是减少环境污染,避免全球变暖与臭氧层的破坏;第三是容易回收和循环利用。作为生态环境材料一个重要分支,按其含义生态建筑材料应指在材料的生产、使用、废弃和再生循环过程中以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满足最少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小或无环境污染,最佳使用性能,最高循环再利用率要求设计生产的建筑材料。显然这样的环境协调性是一个相对和发展的概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国家标准: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场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 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石子:100Kg,砂子:50Kg)
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三、基础回填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2007版)GB/T 50123-1999(2007版)(1999.10.01实施,现行有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2005.01.01实施,现行有效)
施 工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80/1-2017,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1.在回填前应在现场取回填材料做击实试验,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粘土:30kg;砂砾土及级配砂石:50kg)
2.密实度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场地平整:每层100m2~400 m2取1组;
B、单独基坑:20 m2~50 m2取1组,且不得少于1组;
C、室内回填:沟道及基础,每层20 m2~50 m2取1组;
D、其他50 m2~200 m2取1组。
四、钢筋原材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2007.02.01实施,现行有效);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2009.04.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499.1-2008/XG1-2012(2013.01.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1499.2-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499.1-2008/XG1-2017,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将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
原材料取样规则:
1) 热轧光圆钢、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2) 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3) 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4) 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5)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2.原材料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贷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2) 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1 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4)型钢: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GB/T 700-2006)
3.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六.烧结普通砖:
1、执行标准:GB5101-2003
2、检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普通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烧结普通砖样50块。
七、烧结多孔砖:
1、执行标准:GB13544-2000
2、检验批次:每5万块砖为一验收批,不足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多孔砖,不超过5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砖样50块。
八、烧结空心砖:
1、执行标准:GB13545-2003
2、检验批次:每3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空心砖,不超过3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烧结空心砖样50块。
九、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不超过400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200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3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400T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
1、执行标准;GB11968-2006
2、检验批次: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在受检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80块砌块,进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从外观与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15块制作试件;①干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3组9块。②干燥收缩3组9块。③抗冻性3组9块。④导热系数1组2块。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
1、执行标准:JC/T466-2000
2、验收批次:每批路面砖应为同品种,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20000块为一批,不足20000块亦按一批计;超过20000块,批量由供需双方商定。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按随机抽取法抽取10块。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
1、执行标准:GB/T15229-2002
2、验收批次:砌块按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以用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相同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0000块轻集料硅小型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0000块者亦为一批论。抗压强度:5块;表观密度、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3块。
十三、天然石材:
1、执行标准:GB/T17670-2008、GB/T19766-2005、GB/T18601-2009
2、验收批次: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板材,大理石(100平方米,花岗岩石1-200平方米为一批次。同批次抽大理石5%,花岗岩石2%共10块
十四、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
1、执行标准:GB326-2007
2、验收批次: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按一批处理
验收,取样数量为5卷
十五、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执行标准:GB18242-2008, GB18243-2008
2、检验批次:以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等级的产品每10000平方米为一批,不足10000平方米亦按一批验收,每批送样5卷
十六、建筑(道路)石油沥青
1、执行标准:JTG F40-2004
2、检验批次:A、建筑石油沥青:同一批出厂,同一规格,同一标号,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按一批验收。B、道路石油沥青:同一批出厂,同一规格,同一标号,100吨为一批,不足100吨按一批验收。取样从5个不同部位取洁净试样共5kg。
十七、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1、执行标准:GB/T9755-2001
2、检验批次:以单位工程为一批,每批取样1桶。
十八、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1、执行标准:GB/T9756-2009
2、检验批次:以单位工程为一批,每批取样1桶。
十九、聚氨酯防水涂料:
1、执行标准:GB/T19250-2003
2、检验批次:以单位工程为一批,每批取样5kg。
3、防水涂料取样按照GB/T3186-2006标准要求执行。
二十、外加剂:
1、执行标准:GB8076-2008、JC475-2004、JG/T223-2007,GB23439-2009,JC473-2001,
JC475-2004,JC474-2008,JC477-2005
2、检验批次:以同一品种,同一批出厂,以单位工程项目为一批取样。
二十一、陶瓷砖
1.执行标准GB/T4100-2006
2、验收批次:
一个单位工程或不大于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亦为一批,取样数量为陶瓷砖120片。
二十二、铝合金建筑型材:
1、执行标准:GB5237-2008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为10根
二十三、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1、执行标准:GB16915.1-2003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为9个
二十四、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1、执行标准:GB5023-2008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为2卷
二十五、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1、执行标准:GB10963-2005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按实际使用数的20%抽取。
二十六、PVC-U塑料窗:
1、执行标准:JG/T140-2005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为3档。
二十七、PVC-U塑料门:
1、执行标准:TG/T180-2005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为3档。
二十八、灰铸铁柱翼型散热器:
1、执行标准:JG3-2002
2、验收批次:不大于1200片为一批,取样数量5片。
二十九、钢制柱型散热器:
1、执行标准:JG/T1-1999
2、验收批次:不大于1200片为一批,取样数量5片。
三十、钢制板型散热器:
1、执行标准:JG2-2007
2、验收批次:不大于1200片为一批,取样数量5片。
三十一、给水用丙烯酸共聚聚氯乙烯管材及管件:
1、执行标准:CJ/T218-2005
2、验收批次:150根为一批,不足150根亦为一批,取样数量8根。
三十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1、执行标准:GB/T5836.1-2006
2、验收批次:150根为一批,不足150根亦为一批,取样数量8根。
三十三、铝塑复合压力管:
1、执行标准:GB/T18997.1-2003 GB/T18997.2-2003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或不大于90km为一批,取样数量为3件。
三十四、阀门:
1、执行标准:GB/T21465-2008
2、验收批次:一个单位工程为一批,取样数量按不同规格总数的10%取样。
三十五、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1499.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在同一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的钢筋组成每批钢筋取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
三十六、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1499、2-2007
2_验收批次: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一进场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的钢筋组成;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
三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执行标准:GB/T 70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一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的钢筋组成;每批取样数量为3根。
三十八、冷轧扭钢筋:
1、执行标准:JG190-2008
2、验收批次:以每盘原材加工后的成品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为3根。
四十、冷拔低碳钢丝:
1、执行标准:GB50204-92
2、验收批次: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每盘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2根。乙级钢丝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吨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6根。(分别从任意三盘上截取)
四十一、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执行标准:GB/T5223-1995
验收批次:每盘钢丝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2根。
四十二、碳素结构、型钢:
1、执行标准:GB700-88
2、验收批次: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的钢材组成。每批取样数量为2件。
四十三、冷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13788-2008
2、验收批次:每盘或每捆为一批。每批取样数量为3根。
四十四、冷拉钢筋
1、执行标:GB50204-92
2、验收批次:每批由不大于20吨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每批取样数量为2根。
四十五、钢筋闪光对焊:
1、执行标准:JGJ18-2003
2、验收批次: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同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取样数量:拉伸试验3件/批:弯曲试验3件/批。
四十六、钢筋电弧焊
1、执行标准:JGJ18-2003
2、验收批次: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一批。取样数量:拉伸试验3件/批
四十七、钢筋电渣压力焊:
1、执行标准:JGJ18-2003
2、验收批次: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仍应作一批。取样数量:拉伸试验3件/批
四十八、带肋钢筋挤压连接件:
1、执行标准:JGJ107-2010
2、验收批次:挤压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进行检验验收。不足500个接头也作为一个验收批,且同一批接头分布不多于三个楼层。取样数量:拉伸试验3件/批
四十九、室内环境检测
1、执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2、采样环境准备检查:
(1)、抽样时间应在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完工后至少7d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2)、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
(3)、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甲醛、氨、苯、TVOC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氡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4)、在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5)、采集室内环境样品时,须同时在室外上风向处采集室外环境空气样品。
3、采样点设置要求:
(1)、环境污染现场检测点应按房间使用面积设置,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抽检。
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100 m2时,设2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100~500 m2时,小少于3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500~1000 m2时,不少于5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1000~3000 m2时,不少于6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等于3000 m2时,每3000m2不小于9。
(2)、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
(3)、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