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一套廉租房,如果再买房算不算二套房

2024年11月20日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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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名下有一套廉租房,如果该廉租房已经被购买且拥有产权,则再买房属于二套房,如果是租用的廉租房,则在购买住房时算第一套住房,在购买商品房后该廉租房需要退租。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扩展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网友(2):

算二套房。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扩展资料: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

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网友(3):

网友(4):

网友(5):

  1. 算二套房。

  2.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房产属于二套房。

  3.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 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