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工会讨论吗?

2024年11月17日 09:0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所以,你可以提前30日通知就行了,不用经过工会讨论。

网友(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而开除劳动者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的。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网友(3):

单位辞退员工,无需工会签字或讨论。若违反劳动合同法也由单位行政承担。

网友(4):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补偿。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不需要工会同意。

网友(5):

单位辞退员工无需经过公会的同意。
出现纠纷,用人单位无需提供经过公会同意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