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辞职,再找工作。也可以先物色工作,待辞职后,再到新单位上班。
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不得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各有各的好处。先辞后找的话,就会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挑自己喜欢的、适合的工作。。一切都可以安排的妥妥的。。先找后辞有一定的坏处,你想要是你现在的公司知道了你在心猿意马会有什么反应?对方一般情况也是不会等你很久的。。除非你真的非常非常的优秀。弄不好就两头都落空了。做啥都要一心一意的好
个人情况不同而定 很多人都喜欢裸辞,一不开心一闹情绪就走人这样的行为欠缺考虑后果。现在的年轻人做事鲁莽,跟着情绪走,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不为自己的家庭考虑。建议三思而后行,找到工作在选择辞职!
先找好工作了再辞职吧,这样单位你和单位谈判是会有底气得多,对你有利得多。
还不错,希望你采纳。
建议你先找工作后辞职,冒然辞职,你能保证那新单位就一定请你吗?免得到时两边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