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警
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你的电动车应该是取不出来了,不是应该,而是不划算。
根据2013年交通道路安全法:闯红灯的人是要负全责,人家属于正常行驶,我觉得如果您人要是没什么事的话,那就算了吧
至于电动车,我估计你也别去取了,都不够你交罚款的。
注明:如果和车主自行调解好,那还是可以取出来的。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要交点罚款(潜规则)你懂得 ——————毕竟是你闯红灯在先
希望您对我的解答满意
已经判定了事故责任交警就没有扣车的理由了,交警应当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和扣押物的。
还有对方即使无责,也应当在交强险无责额度内赔偿你的损失,即伤残1.1万、医疗1000、财产100元,不足部分如果你被计算为非机动车,对方还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不是无责就没有赔偿责任的。
负责事故的交警不扣的原因,交警事故发生后,确认发行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收到的车辆和扣押的对象。
即使对方无任何责任,也应该是责任金额支付高额的保险赔偿你的损失,或残疾11000医疗1000,100万元的财产,不足部分,如果你计算非机动车相互但是还承担10%的赔偿责任。是不是没有责任就没有法律责任。
那么如果和对方协商好了,取车大概要交多少罚款?
啥理由? 你怎么没说?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