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十年以上,那父母的房产是否可以归子女所有?

2024年11月30日 15: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老人没书面承诺--遗嘱情况下,儿女属于第二继承人,四个儿女就是均分,但是你赡养父亲十几年可以在法律上要求多分点,备蠢比吵滚世如把升肢房产分成5份你拿2份。或者自己跟你的兄弟姐妹商量要求他们放弃继承,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遗产”吧,里面情形就是这样了

网友(2):

没有团梁这说法 谁让孩子多搜或猜呢 除非你有证据 口头协议谁怎么相信你 那其他孩世型子也可以说 父母以前口头协议说给他们喽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这没办法

网友(3):

没有留下遗嘱,口头协议时无效的。就按法定继承继承芹桐遗产,四个人均分,但是老人一直是由你照顾,御首物你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的镇液,可以适当多分,

网友(4):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你的哥皮橘哥姐姐知道你父亲的口头协议,又同意的话,可以去房产局更改户裂镇主,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签字的,如果他们不同意燃源团,你们就要按照法定程序平分财产。

网友(5):

有的,子女共同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