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私是入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呢?

2024年12月03日 04: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办公家私可以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办公家私,累计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中。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具有的特征: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3.使用期限较长。
  4.单位价值大。

网友(2):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
如果你认为分五年折旧是不可取的,那你可以入低值易耗品,只要在发票上附上清单,单件价值不是太高,税务是认可的,允许税前扣除的。
如果你入固定资产,那么最低折旧是五年,只要不少于五年折旧,税务也是认可的,允许税前扣除

网友(3):

固定资产要求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1年。

网友(4):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现行税法和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没有金额上的强制界限,但有一个使用时限一年(12个月)以上的条件,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资产状况决定该项资产应界定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计入固定资产。

网友(5):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者基本一致。在税务稽查中,如果企业不能提供货物明细和数量,以及使用时间少于1年的证据,办公家私一定会按照“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为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