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能通过教师资格证的体检应当以当地标准执行。以广东省为例,乙肝病毒携带者能通过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扩展资料:
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参考资料:中国教育在线——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关于资格认定体格检查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申请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通过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体检不合格。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的就是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医院。
扩展资料:
乙肝病毒携带者临床表现:
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是指没有肝炎的症状和体征,HBsAg阳性持续半年以上,肝功能指标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检查肝功能正常,但是患者的肝组织会有不同程度的病变,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会成为有症状的患者。
据统计,中国约10%人群可能携带乙肝病毒。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代表着绝对的安全,这类人群体内依然存在一定量的乙肝病毒,而且如果乙肝携带者体内乙肝病毒处于不断复制阶段,会导致患者肝脏组织逐渐受损,进而病情有可能发展成为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
因此,乙肝携带者应定期复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可以。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
一、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三、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