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必修一问题求解答

2024年11月29日 18: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1、建立: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共同纲领”当中,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时人民代表大会由于各种原因,时机建立不起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逐步成熟。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确立。大会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制定了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从而奠定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框架。至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在新中国从中央到地方系统地建立起来了。
  2、人大代表组成:经过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组成。
  3、性质: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表达机关,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4、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共同纲领”代替国家宪法的过渡状态,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形成。
  5、受挫及发展。1957年以后,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从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1966年7月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法律、法令的制定几乎停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也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人大积极加强立法工作,推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中国现实政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了变化,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逐步变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民主党派也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为了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一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掀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形成。
  2、特点:第一,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各民主党派自1949年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起就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后又写入他们各自的历次党章,成为他们共同的政治准则。这同资本主义国家各政党之间为争夺领导权和执政地位而相互倾轧是根本不同的。
  第二,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服务社会主义事业为共同目标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中,都有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国家的总任务、总目标而共同奋斗的内容。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为了国家的发展强大和经济富强而共同奋斗的合作关系。
  第三,我国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一起参加国家政权,参加政府工作,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我国历届中央和地方政权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占有一定的比例。这对于扩大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3、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经深深植根于中国的土壤之中,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全国人民的团结;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利于党和政府兼听各种意见,作出科学的决策;有利于发扬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形成对共产党的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正建设。我们应该坚持和发展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其充分显示生命力和发挥优越性。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因素
  一是中国在历史上长期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二是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三是在旧中国,由于历史条件、地理环境的原因和旧中国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政策,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四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把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2年8月,在总结内蒙古自治政府建立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又以法律形式把这种制度确定下来。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和基本制度。到1965年全国先后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拓展: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图表
  时间 地区
  1947 内蒙古自治区
  19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65 西藏自治区
  4、意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能发挥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积极性,又保证了中央必要的集中和祖国的统一。它把民族因素同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同经济因素恰当地结合了起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各民族的关系;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望采纳。

网友(2):

你好。、
选D。从材料信息看,这段史料介绍了皇权加强和六部职权的定位。“天子之威福无下移”,反映了皇帝专权;“隐然周世六官之征”,反映了六部各司一职,分治其事,使中央政府内部不可能出现与皇权相抗衡的势力。据此可知,这段史料反映了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后,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网友(3):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创立内阁,加强君主专治,故选D

网友(4):

D
讲的是六部改组的事情吧

网友(5):

http://wenku.baidu.com/view/d883e71e964bcf84b9d57b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