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法为导向,在收入,费用的确认上尽量减少和缩小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的项目和内容.对吗

2024-11-08 07:32:1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说法完全正确。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特点就是简化了会计核算,减少和税法之间的差异,特别是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方面注意和税法的衔接。在收入、费用的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会计收入、费用的定义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满足定义条件的不能确认收入或者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注意和税法的衔接,在收入、费用的确认上尽量减少和缩小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的项目和内容。例如在收入方面,采用发出商品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对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加强了可操作性,减少了职业判断不同形成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则在满足收入条件的当期确认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均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再如,对于无形资产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也是依照了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了避免企业计提而未支付的利息所产生的纳税调整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付利息日,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此外,在资产损失的处置和固定资产折旧、有关费用的摊销和支出的处理等方面也是依照税法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更快发展,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也出台了有关文件,给予小型微利企业更为优惠的政策,同时陆续发布了相关管理性规定。由于一些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税务部门采取核定征收管理的方法,使得一些小企业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建账核算,只要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都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也有利于促进小企业的顺利发展,进一步体现税负公平。

网友(2):

不一定是这样,原则上是看你的实际需求了,会计法和税法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有差异性。如果仅仅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有些东西(比如最常涉及到的业务招待费)无论公司发生多少,只要实际发生了那一定就是要入到相应的科目。至于税法上要求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做超额的调整。但是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来看就要另当别论了。

网友(3):

没有明白你的意思。是要避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