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从法律法规上讲是不冲突的,首先职工年假是累计工作时间的,如果你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年假,产假休假不计入年假假期。
但是首先要确保,你没有累计请病假2个月以上,并且此前是连续工作了12个月以上,说白了就是你已经参加工作满一年了。
但是通常公司有的公司会用产假规避年假,这个虽然不合理,但是如果你想干的话,就别较真了
不冲突啊,不冲突啊,这个搞一个再搞一个搞一个再搞一个
不存在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本案中该公司因为刘女士休过产假,在一年内拒绝她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没有
“产假和年休假之间没有冲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既享受产假也享受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