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 男方70多岁女方60多岁,男方有房产可无子女。女方有三个子女。男方有兄弟子妹。由谁继承呀?

2025年03月01日 06:5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姻是自由的,老年人再婚也是个好事,避免了老年的孤独。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就好了,按你介绍男方无子女若是无遗嘱的话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对于其继子女必须要有抚养关系才能继承。因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男方兄弟姐妹是不能法定继承的。
房产的话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用处只在遗嘱继承时能让男方拥有房产的处分权而已。

网友(2):

按现在法律规定的,男方的房产是婚前财产,公证不公证区别不大,领了结婚证后若男方先去世了,首先看有没有合法的遗嘱(公证遗嘱或自书遗嘱),有就按遗嘱执行(就是说男方想给谁给谁)。没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此案由女方继承全部房产。

回答追问:如女方先去了,她的子女能继承女方部分财产,不能继承男方房产,因为彼此没有抚养关系(此后长期赡养对方老人的除外)。

网友(3):

现在法律规定的是,如果男方的房产是结婚前就拥有的话,那就是男的婚前财产。女方是拿不到的。
男的去世,第一位顺继承的是男的父母、子女还有配偶。
如果不去做个婚前公证,其余财产可能会有50%是到女方那里了。

结婚的话,拿个双方户口本,然后去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照相,填表格那些,就可以结婚啦。

网友(4):

当然是妻子继承啦!妻子是第一继承人。除非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