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需要,若需要,咨询当地质量监督站或监督员,勘查单位只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基槽验收记录、基础验收记录等涉及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上需要签字、盖单位公章,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在出具涉及勘查部分合格的检查报告、和竣工备案表上签字盖章。
2013年以后,新规范要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地基与基础、主体、节能分部以外的分部工程可以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这些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上面清楚写着。
验槽记录要的,基础分部似乎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