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日起实行“禁烟令” 十类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日期:2008-04-24
奥运官网4月24日讯 今天上午,从《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信息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将全面开始禁止吸烟。这是在1995年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基础上,又一重大举措。
禁烟范围扩大 十类公共场完全禁烟
据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介绍,《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完全禁止吸烟的范围,十类公共场所名列其中。包括: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二、托儿所、幼儿园;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五、影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娱乐场所;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的营业厅;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及其售票厅,室内展台;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九体育馆、健身馆;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作息区。
《规定》还明确了部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例如公园、游乐场、餐饮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飞机、火车的等候室,吸烟室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表识,与非吸烟区隔离,并且远离人员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为了推进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提供住宿服务、休息服务的特殊公共场所的禁止吸烟工作,结合的实际情况,《规定》要求此类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客房和无烟楼层。
明确禁烟场所责任 相关机构可行政处罚
孙贤理说,《规定》在进一步明确禁止吸烟的同时,强化了单位责任和媒体宣传教育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责任,应该按照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吸烟给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从而能遵守各项规定,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此外,为了保证监督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增强爱卫会办公室执法的力量,规定市、区、县过爱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委托市、区、县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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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危害是当今最严重的危害之一,全球现在有13万烟民,每年约500万死于与吸烟有关的危害。据统计我国烟民有3.2亿,占全世界烟民总数的 24.6%。其中未成年烟民约500万人。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人,我国参与的全球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青少年在家中和公共场所受二手烟危害的比例分别为43.9%和55.8%,42%在家中,67%在公共场所,被动接受二手烟的比例女性90%是家庭接触。20到29岁男性在公共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最高。
截至2006年10月,世界上已经有154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加拿大和美国也通过省或者州立法控制烟草。意大利目前已经扩大到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公共场所。香港自07年1月1日起,在绝大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实施禁烟。
街道,广场,出租车,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旅馆,宾馆,私家车,民宅内.允许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