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国家档案,任何人不得修改,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请认真核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特别是子女身份、房屋地址、银行账号等具体信息,以免因书写错误,导致各项事务无法办理。
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随意变更,那么会造成离婚协议书变成一张废纸的后果,不能对夫妻产生有效约束,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扩展资料: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民政局-离婚后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协议一般只有离婚后才生效,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法定效力,除非双方同意,一般不能更改,双方协议更改,可以公证。不同意更改,就只有法定事由才能撤销变更,需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