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不能向员工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押金。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依据上述二、三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只需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可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这是你们厂里的制度啊,没办法啊~~~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乱打官司还要去更多的钱!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要回你们的工资,厂方将工资扣下当押金是不合法的
你好;
新的劳动法已正式普及全国,我建议你用这把上方宝剑来维护你的合法利益那肯定是水道渠成!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