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只有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一核心理念,确立依法宣传教育、按需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也是服务、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等新理念,才能做到在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前提下,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等,进而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理念 创新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又必须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宣传教育在整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始终处于首要地位,其改革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为此,本文拟就宣传教育的理念创新作一初步的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涉及诸多方面,很难在一篇短文内阐述清楚,所以,只能择其要而言之。我以为,在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方面,至少要确立如下几种新的理念:
一、宣传教育的核心理念
最近,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绝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否则,就离开了它的“第一要义”,就无所谓发展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的理念要创新,其核心就是要确立这科学发展观。确立了这一全新的理念,方能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新内容、形式等,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强烈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育龄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最终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宣传教育的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过去,在计划生育系统,一提到依法行政,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政策法规部门,认为只有政策法规部门才涉及依法行政的问题,而宣传教育部门似乎与依法行政关系不大。事实上,这正是宣传教育理念需要创新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正是基于这一新的理念,近几年来,南通市计生委的领导加大了对宣传教育的投入,每年用于宣传教育的经费总要占到当年整个事业经费的20%以上,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颇有成效。这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生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宣传教育必须依法进行,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同时,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营造舆论氛围。这也是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三、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指的是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因而,无论群众是否需要,都跟着“我的感觉走”,将宣传教育的一些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脱离群众实际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不相容的,自然,受到群众的冷遇,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现在,我们要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概括地说,这一新理念就是要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不要以为这里仅仅是将“我”与“要”的词序颠倒了一下,是在玩文字游戏,而实际上,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有了本质的区别:“我要宣传教育”,是“以我为主”,或者说是“以我为本”;而“要我宣传教育”,则是“以群众为主”,或者说是“以群众为本”。我们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 作为评估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衡量宣传教育工作者成绩的最终标准。
按需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他们除了需要获取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以外,还想获取致富信息、技术等。此外,像计划经济时期将群众集中在一起进行宣传教育的方法也不那么切实可行了。因此,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必须创新,必须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近几年来,南通市计生委每年年初都要下发宣传教育专题调查表,或者组织有关人员下基层调查研究,就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征求群众与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意见,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年度宣传教育的重点,使宣传教育更具针对性,也更有实效。如2003年,全市宣传教育的重点定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便来自对群众、对基层的调查研究,来自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2003年年初,南通市计生委的同志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全市实行计划生育后由于子女死亡或残废的特困家庭将近8000户。这些家庭当年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如今却因子女死亡或残废而贫困,理应受到社会的救助。于是,市计生委领导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宣传教育工作者在全市进行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强烈的舆论氛围,市、县两级政府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到2003年底,全市已为311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办理了养老保险,这些家庭的成员年龄达到60岁后,便可以每人每月领取90元的养老金。又如2004年,南通市计生委除了继续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列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之外,还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市计生委发起的全市计划生育干部与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亲情牵手”活动,以及依法行政等,列为全年宣传教育的重点,这也是来自对群众、对基层的调查研究,来自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四、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
以往,在计划生育系统,在人们的观念中,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因此,提及服务,就将技术服务放在首位,甚至视之为服务的惟一内容。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建立健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档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该说,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优质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认为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而将宣传教育等排斥在服务之外,则是一种需要更新的理念。我们必须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新理念。
宣传教育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的本质。育龄群众,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服务,需要获得计划生育宣传品。这就需要宣传教育工作者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这一新理念,方能自觉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的优质服务,方能取得宣传教育的显著效果。
五、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理念
宣传教育的虚实结合,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宣传教育必须既务虚又务实,做到虚实结合。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人为本,从人们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机制出发,将宣传新的生育观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之中,便是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一个典范。
二是宣传教育也有硬指标。过去,人们总是将宣传教育视为“软任务”,认为宣传教育就是“摇摇笔杆子,耍耍嘴皮子”,没有硬指标,也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因而,经常要宣传教育给所谓的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如年终考核等让路。这种宣传教育仅是“软任务”的理念,也是一种亟待更新的理念。宣传教育,虽说不能立竿见影,但其长远效益是毋庸置疑的。这种长远效益突出地表现在人们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上。况且,新的时期,新的形势,给宣传教育带来了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宣传教育已不全是“软任务”,而有了“硬指标”。如党政领导、计生干部、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接受率,便是宣传教育的“硬指标”;又如计生部门与新闻单位联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专题节目,定期出版(播出),这也成了宣传教育的“硬指标”。南通市计生委与《南通日报》联办的“婚育之友”(现改为“养儿育女”)专栏,每周出版一期;与南通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婚育之声”专题节目,每周播出一期;与南通电视台联办的“人口你我他”专题节目,每月播出一期。这些专栏专题节目,对宣传教育工作者来说,都是“硬指标”,必须按时保质出版(播出)。由于宣传干部与新闻单位采编人员的共同努力,南通市“一报两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专题节目办得有声有色,受到群众的欢迎,并多次在江苏省的有关评比中获奖。这就颇能说明问题。
此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我党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这项工作纳入党的宣传工作的大系统,统筹安排,这也是需要确立的新的理念。这一问题不难理解,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总而言之,要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理念,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者必须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唯其如此,才能以全新的理念指导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也才能达到宣传教育“内容精”、“方法活”、“过程优”、“范围广”、“品位高”、“效果好”的要求。
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2003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可谓力度最大、措施最实、亮点最多、成效最好。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出生总数将达4650人,出生率5.82‰,死亡人数4300人左右,死亡率5.38‰,自然增长率0.44‰,计划生育率可达99%以上。其他各项目标任务基本都能按年初目标管理要求顺利完成。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以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坚持与时俱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管理,拓展优质服务,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发展。
1、按照党政领导“三到位”要求,切实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召开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听取了计划生育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大专门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市政协也视察了计划生育工
作。二是继续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出生4678人,全年出生率5.90‰左右,自然增长率接近0,计划生育率99%以上,期内措施落实率95%以上,合格村率、知识普及率、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等都在90%以上。三是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文件,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的帮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等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要求。四是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力度。全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360多万元,免费服务经费在各镇区已得到落实,独生子女费的兑现也基本得到落实,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能动真碰硬。尤其是对个别企业家计划外生育问题,市委、市政府决不庇护,支持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对计划外生育的企业家查处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影响。
2、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抓重点、攻难点,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针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难的情况,市计生局进行了专门调研,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措施。明确各类企业都要承担起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对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好落实,印发了《致全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调整了市经贸局下属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张艳副市长亲自深入企业进行督查;各个乡镇也都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宣传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正在有序落实之中。周城镇汉生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已率先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起了表率作用。
二是巩固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市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宣传、法制、综合、科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五个工作委员会。每个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由主任委员负责每季度召集组成人员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交流信息,部署工作。这一组织的成立,把相关部门的人员通过这一条纽带有机地连结在一起,使资源共享、部门协作有了组织上的保证,并能促进这种协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狠抓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在去年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今年又积极研究探讨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经计生局、公安局、溧城镇三家反复磋商,最后制定出台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七条措施:⑴摸清底数。⑵分类管理。⑶落实责任。⑷强化服务。⑸协同管理。⑹严格考核。⑺形成制度。此外,今年以来我市对城乡结合部、集镇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管理盲区和死角进行了清理和治理;同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了上黄镇周山村建立流动人口安居园的做法。
3、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依靠政策推动,强化利益导向,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启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对全市6类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行了调查统计,并实施了5种救助方法。一是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他们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由计生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二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困家庭实行定点诊治,发给服务联系卡,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治疗,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经费补助;三是对排查出的20户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的特困家庭,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四是为父母伤残和死亡的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减免子女的学杂费,并实行结对帮扶,助其完成学习;五是协调工商、劳保、卫生、城管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再就业和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其次,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对帮扶了2个经济薄弱特困村,办了5件实事:一是投资5万元将上沛镇东张村120亩抛荒田开挖成鱼塘,增强了该村的造血功能;二是投资10万元为横涧镇南渚村修了1条致富路和2座小桥;三是投资2万元对12户计生贫困户扶持禽畜养殖;四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及天灾人祸造成的16户特困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五是对3名独生子女孤儿救济助学金和学杂费。再次,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针对计生和泰康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和母子平安保险,我市及时进行了宣传,并以上黄为试点镇,率先为全镇所有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健康保险,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第四,积极争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市政府今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列入与各镇(区)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兑现率达100%,并将在年终评选计划生育工作模范镇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财政困难的镇(区),由财政每年通过拨付转移资金解决。根据统计,全市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为8730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396人,各类企业16669人,纯农户和其他人员66236人。各个镇都将此项工作放上重要位置,兑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4、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实施的一年,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热潮。一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1日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市长高清在《溧阳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计生电影宣传队在14个镇区共放映计生喜剧片和科普电影16场,观看群众达2万余人;举办了一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培训班;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计生、司法、劳动、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大型的计生科普集市活动,提供展板18块、发放宣传材料400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吸引众多市民和群众积极参与。各镇(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了社会抚养费管理制度的改革,完成了征收主体的转变,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的监管力度,会同财政部门多次对部分镇(区)社会抚养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前马、上兴、绸缪等镇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究。三是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法制教育,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为计生工作服务,特别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积极与司法部门搞好协调,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强制执行工作,在群众中影响很大。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过错追究制,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对计生工作中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清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局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信访工作网络,为抓好信访工作提供了保证,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8 件次、群众反响较好。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市计生指导站实行评聘分开,并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打破职称终身制和吃大锅饭、按平均主义等固有做法,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学历教育。对照省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的要求,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证书教育的基础上,今年又继续与苏州大学联合开办大专教育班,共有20位计生干部参加。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宣传、规统、技术各条线人员继续采取定期“以会代训”,4月初集中举办了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各镇服务站、各村(居)和城区扎口管理的500多名计生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内容为宣传、科技、法规、规统四大块工作。9月份又举办了由分管领导和计生助理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计生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市计划生育干部在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方面有了很大的转变。五是加强队伍管理。解决了计生协会编制,明确了计生服务站人员列为计生办人员,落实了计生干部的岗位津贴,提高了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6、坚持加快事业发展,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坚持发展水平这一第一要务,为计划生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进一步健全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市计生指导站添置了新的设备,全面实行了电脑管理,提高了服务能力;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经市编委批准,建起了南渡、竹箦、社渚、戴埠四个中心服务站;一般镇区服务站环境布置、服务功能等也都适时作了调整;全市131个行政村按“两室合一”的模式建起计划生育服务室。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起以“以市站为龙头、以中心站为主体、以镇站为依托、以村室为基础”的“三站一室”联动机制。二是加快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20个镇(区)计生服务站全面开通了宽带网,提高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提升了信息传递速度和安全效能。三是实行了规统工作的改革。完成了人口计划需求的调查,制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了信息的引导作用,提高了信息利用水平。四是创新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思路。今年以来,我市宣传教育工作能与时俱进,调整思路,第一在宣传主体上体现联合性,由过去计生部门一家唱独脚戏向部门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横向联合转变;第二在宣传内容上体现多元性,由过去只重视宣传法律法规向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宣传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科技致富信息转变;第三在宣传对象上体现广泛性,由过去只注重向育龄人群宣传为面向全体人群宣传;第四在宣传方式上体现多样性,由过去单纯的标语口号、空洞说教、一般号召、硬性约束向春风化雨、启发诱导、因人施教、按需服务、吸引群众参与转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法管理力度还不大;综合治理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现象仍较严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全面兑现还有一定难度;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计生干部的作风不够务实等。我们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