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章相邻关系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你可以先与邻居交涉,不行的话可以找村委会居委会调解,也可以诉至法院要求邻居不得影响你家采光的权利,以上途径没有先后顺序,选择你合适的。
如果已经造成了妨害,可以要求排除妨害,这是相邻权的保护。但是盖楼本身是否真的影响采光本身不能确定,可以要求村委会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