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得到多少补偿?

2024年11月19日 11:1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按规定,工伤十级伤残,可以得到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各省会有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网友(2):

《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你手机发不了,自己去查,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网友(3):

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2个月的工伤医疗补助,2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

网友(4):

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级政府规定,贵州标准为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网友(5):

易法通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